近日,两位七旬老人走进寺坪法庭,要再次起诉自己的女婿。三年来,两位老人已起诉女婿三次,这家人究竟发生了什么?
原告毕某夫妇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女与他村龚某结婚,龚某答应将为毕某夫妇养老送终,于是毕某举家搬至女婿家居住,与女儿女婿一起生活。共同生活期间,毕某不仅将原家中所有财产带到了女婿家,还出钱出力帮助女婿建起了两层小洋楼。2019年初,女儿与女婿因产生矛盾自愿协商离了婚,毕某夫妇什么财产都没要,搬迁至集中居民安置点生活。
本打算与女儿女婿共同生活,安享晚年的毕某夫妇,没想到一把年纪还要面对重建家园的困境。于是2019年6月29日,毕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原女婿龚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其之前带去的所有财产,以及其帮助被告建房的资金等共计两万余元。因龚某长期在外务工,案件的主审法官陈炜通过微信与龚某取得了联系,但他明确表明不会出庭,也不同意返还原告毕某的财物。这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明,毕某的财产无法确认,整个案件也无法继续审理下去。法官陈炜找到毕某耐心与其沟通,告诉他案件标的物均在被告龚某家中,如果龚某不到场,案件无法妥善处理。于是毕某撤回了起诉。
2020年8月29日,毕某再次起诉,法庭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将法律文书寄至龚某家中,但签收人是龚某的邻居。龚某多年不回家,案件即使判决,也无法执行,达不到法律效果,也无法达成毕某的诉求。案件主审法官李云与毕某代理人再次与毕某沟通,告知龚某与其女儿因离婚共同侵权,应当将女儿女婿一同起诉,同时毕某的妻子也是财产受害人,应当作为共同原告主张权利。
2021年6月11日,老人第三次起诉,被告龚某经多方打听下落不明,法庭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同时将开庭公告张贴在龚某住处及人员密集区。迫于压力,开庭当日龚某委托其兄弟来到法庭,并承诺愿意协调处理此事。后经法庭组织调解,龚某同意在一周内凑齐7000元给毕某夫妇,毕某夫妇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6月29日,毕某夫妇来到寺坪法庭,终于拿到了心念已久的7000元钱,他们颤抖着签下收条,脸上却是掩饰不住的高兴和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