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举措,是把社会治理方式转型到法治轨道上来,实现司法改革的重要一步,旨在破解“立案难”,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讨论决定,2015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为规范登记立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当事人的诉权保护,根据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及省市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工作的相关要求,保康县人民法院在立案登记制工作开展过程中,提高认识,强化共识,采取多项举措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将一个月来的立案登记工作运行情况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一个月来,我院登记立案秩序井然,案件入口更加畅通,当场立案率接近十成。社会各界反响良好,一定意义上来说,长期以来困扰人民群众诉权行使的“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截止6月10日,我院立案数量336件,当场立案335件,当事人提交诉讼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补正1件,当场立案率达到99.7%。在当场立案的335件,民事案件200件,占59.7%;行政案件10件,占3%;申请执行案件125件,占37.3%。案件受理与去年同期立案162件相比,立案总数增加174件,上升107%;民事案件增加91件,上升83.5%;行政案件增加9件,同比增长9倍;执行案件增加73件,上升140%。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行政案件同比增幅最大,这是社会经济形势变化、修订后行政诉讼法施行等客观因素作用的结果,更是人民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的结果。
二、主要做法
在立案登记制改革导致“进口大开”,案件量大幅攀升的情况下,保康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立案登记节奏,提高立案登记效率,做到诉讼环节无障碍,服务群众“零距离”,
(一)高度重视,提前安排部署
法院党组对立案登记工作高度重视,4份以来,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去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及省市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工作的相关要求,准确把握改革精神,强化“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司法理念,为全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扫清思想障碍。在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的基础上拟定了《立案登记实施细则》、《收案登记表》、《起诉材料收据》、《补正诉讼材料通知书》等相关文件。组织相关业务庭人员对落实立案登记制进行业务培训,避免因理解和操作不统一,影响登记立案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上下联动,规范立案流程
在诉讼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将中央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登记立案有关问题的规定以及省、市法院关于登记立案的流程规定进行公示。实行院长、分管领导、庭长带班值班制,对于可能出现的复杂疑难情况进行具体解答。5月4日,立案登记的首个工作日,党组书记、院长何仁兵于亲自到立案大厅视察立案登记情况,召集相关部门现场办公,解答群众问题,指导立案登记,当日接待诉讼群众35人次。在服务大厅增派导诉员和值班法警,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进行引导,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保障立案登记工作秩序。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未出现一例敏感性案件。
(三)化解分流,优化立案环境
针对实行登记立案后案件数量上升的问题,我院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方面加大立案窗口人员的配置,力争用高效的登记立案工作来缓解制度变化带来的数量冲击,通过电话咨询、诉讼引导、普法宣传和网上服务等方法,普及立案登记知识,让群众了解立案要求,方便当事人诉讼;另一方面强化对案件的化解分流,发挥司法行政资源,调配相关业务部门予以配合。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加强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诉调分流,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对接,减少当事人诉累,畅通纠纷化解渠道。
(四)广泛宣传,做好舆论引导
为切实把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宣传到基层,引导社会各界群众了解、参与、支持立案登记工作,我院成立了信息宣传小组,对立案登记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邀请电视台、《今日保康》等媒体,对本院立案登记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采访报道,消除公众对立案登记的认识误区,正面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行使诉权,尽量减少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等问题的发生。利用宣传专栏、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工作简报等载体,就立案登记制的范围、如何办理立案登记手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等问题进行解答,充分确保公众知情权。
(五)强化监督,确保工作实效
为强化立案登记制的监督工作,我院在机关诉讼服务大厅及法庭诉讼服务室显著位置公开投诉电话,设置了意见箱,向来访和来诉群众发放由群众当场填写的群众满意度测评表,自觉接受群众意见和建议。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对我院立案登记工作进行监督。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干扰立案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
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是保障当事人诉权、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为解决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挑战,我院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立案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法律释明。当前,由于部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不了解,或者对相关规定的断章取义,产生了一些误读,比如实行立案登记制就是鼓励打官司、所有的案件都应该登记立案等,这既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浪费了司法资源。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立案登记制度的法律宣传,使公众对立案登记制改革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在立案过程中对当事人就诉讼风险进行适当提示、解释,防止出现因当事人对法律不了解而非理性要求立案。
(二)进一步强化诉前调解。司法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我院将按照“分流在诉前、解决在诉中、化解在诉后”的理念,积极开展诉前教育和诉前调解,丰富调解手段,提升调解能力,把诉讼便民服务、矛盾速裁化解的关口前移。在立案登记前,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方式解决纷争,化解矛盾,有效利用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的方法在诉前解决当事人的争议,以缓解审判压力,实现司法便民。
(三)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加强立案信访部门法官和辅助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培养出更多能办事、办好事的立案窗口标兵。对政治素质高、大局观念强、法律素质和综合能力好的干警选配到立案信访岗位工作,达到诉讼服务优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