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怎么建鱼塘的?鱼塘的水把我家房子都给渗湿了!”
“这是我承包的土地,我想怎么建鱼塘就怎么建!”
小张(化名)和小王(化名)是同村的邻居,小张为增加家庭收入,建了个鱼塘养鱼。可鱼塘紧挨着小王家房屋,因鱼塘储水压力和防水措施不够,导致小王房屋墙壁被渗湿,影响了小王一家的生活。小王多次和小张协商无果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小张必须拆除鱼塘并赔偿。
为详细了解案情,马桥法庭庭长彭勇带领法官助理和法警来到案涉鱼塘与房屋进行现场勘验。通过实地走访,询问了原、被告双方及其家人,得知张、王两家原本关系和睦,建鱼塘也是双方协商好的:小张将其所有的17平方米集体土地承包权转让给小王使用,小张便可在紧挨小王房屋的自己承包的集体土地上建造鱼塘。但后来鱼塘导致小王房屋渗水,影响了王家人的居住,小王多次向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寻求帮助,但均协调无果,导致双方产生嫌隙。
了解到情况后,为更好审理此案的同时也免于案件当事人跑路,承办法官便就近在村委会以巡回审理的方式开庭审理。
法官先为各方当事人解读了《民法典》中有关相邻关系的法条,就矛盾和心结所在,法官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张加强防水措施,如果再渗水,就将鱼塘和小王房屋的接触面拆除,预留出通风通道。小张和小王握手言和,邻里关系得到修复。
相邻应和睦!邻里间产生纠纷后,应该本着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本案中,小王与小张因建造鱼塘发生相邻关系纠纷,使得原本友好的邻里关系变得剑拔弩张。法官提醒:邻里在发生纠纷时,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共同寻求村(社区)或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同时,对争议的情况,双方可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如国土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城管部门等)给予协助,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理性维权。
俗话说“邻里好,赛金宝”,邻里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邻里间礼让友善、和谐相处方能安居乐业。我们倡导在相邻纠纷中,每个人都能有一份“我的问题我来改”的真诚和“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大度,共同营造出相互包容、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的邻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