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法院:严谨规范让办案更高效
“保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5月22日上午9时整,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响起,邓某信用卡诈骗一案在保康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保康县人民法院院长何仁兵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庭审结束后被告人邓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2017年2月26日上午,保康县马桥镇黄湾村7组宦某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在保康县支行马桥营业所atm机上提取500元人民币后,将银行卡遗忘在atm机内。随后邓某到该atm机办理业务时分两次提取该卡内人民币3700元,将卡内1.2万元人民币转到自己的银行卡后离开。
此案由保康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保康检察院以被告人邓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于2018年4月2日向保康法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受理后,立即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梳理案件事实,核对相关证据,并充分了解了案件的细节和矛盾点。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何仁兵组织合议庭成员召开庭前会议,就程序问题、审理焦点、庭审提纲等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和讨论。庭审期间,审判长有条不紊地主导案件审理各个环节并以案释法,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和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我知道错了,希望能够从轻处理。”庭审最后被告人当庭认罪伏法。鉴于案情复杂,法庭依法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审判长何仁兵表示,希望通过严谨规范的流程来突出重点,让办案更高效,更有警示性和引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