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拒收“红包”
彰显法院廉洁形象
“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不用,心意我领了,这是我的本职工作,您对我的工作满意,就是对我最好的奖励。”5月初,保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孔令藻在自己的微信中发现一个千元红包等待认领,得知是案件当事人李某发送之后,立即向该院监察部门报告,拒收并退还了该微信红包。
几年前,李某与刘某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打官司,在保康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刘某同意分期向李某支付工程款12万余元。法律文书生效后,刘某向李某支付了2万元钱,而剩余的10万余元钱未按法律文书履行,李某遂向保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干警孔令藻具体负责此案。最终,被执行人刘某履行了全部案款。考虑到李某在外地工作,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腿,孔令藻通过微信与李某取得联系,建议使用转账的方式,把10万余元案款交给李某。对此,李某表示同意。
5月初,剩余案款全部转到了李某指定的账户里,案件顺利执结。李某非常感谢孔令藻,便通过微信向其发送了1000元的红包,并备注“感谢孔法官”。
在孔令藻拒收并退还微信红包后,李某再次发信息感谢孔令藻:“排忧解难,人民好公仆。”
今年以来,该院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引导教育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于律己,廉洁执法,推动该院各项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