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因案施策巧执行 “以物抵债”促案结-凤凰游戏

【优化营商环境】因案施策巧执行 “以物抵债”促案结

2023-11-13 15:27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浏览:506    作者: 袁晓宇

【优化营商环境】因案施策巧执行 “以物抵债”促案结

 

    近日,保康法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不能一次性清偿债务,另辟蹊径、打破僵局,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快速破解执行难题,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助力双方企业成功走出债务纠纷的“藩篱”。

    a公司与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高某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高某需限期向a公司偿还案款8万余元,若未按时偿还,则需向a公司另行支付违约金2万元。约定期限届满后,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高某未如期履行给付义务,a公司遂向保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b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4万余元款项。同时了解到,近年来b公司经营困难,债务繁多,已陷入停摆状态,其法定代表人高某也因病住院治疗,剩余款项无力通过金钱给付,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两难之际,b公司尚有的一批存酒成为迅速执行本案的突破口。考虑到b公司的实际经济状况,执行干警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拓宽执行思路,提出“以物抵债”的方式。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达成一致和解意见:a公司考虑到b公司当下困境,自愿放弃部分违约金,同意b公司在偿还4万余元款项后,以64.5箱酒抵清剩余债务及违约金约42108.86元,案件顺利执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保康法院在办理涉企案件的过程中,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以物抵债”等执行措施为企业纾难解困,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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