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对于提升人民幸福感、维护社会和谐至关重要。近日,马良法庭法官陈磊、闫铁骏一行到马良镇姚家沟村,会同该村治调主任,成功调解了一起双方争议较大的相邻关系纠纷,有效化解了邻里矛盾,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姚某鹏、姚某江二人系同村邻居,两家共用一面墙。姚某江为通行方便,将姚某鹏以及住在同一方向的姚某保三家通往村级公路的小路拓宽,并硬化了自家道场。随后,姚某江在三家必经之处安装了不锈钢栏杆,阻碍了另外两家通过公共通道至村级公路的车辆通行,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姚某鹏遂将姚某江诉至保康法院,要求其拆除栏杆,恢复正常的车辆通行。
承办法官陈磊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一判了之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本着修复邻里关系,真正达到诉源治理的目的,4月14日上午,承办法官陈磊一行冒雨到现场进行勘查,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后,承办法官陈磊认真分析了矛盾的争议点,并就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进行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姚某江同意立即拆除栏杆,恢复正常的行人、车辆通行。同时,鉴于姚某江拓宽、硬化道路产生费用属实,姚某鹏作为该条道路的受益者,同意给予姚某江适当补偿。最终,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握手言和,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保康法院着眼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探索实践,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联系政府、相关部门及村(社区),通过多方协调、多措并举、群策群力,共同调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下一步,保康法院将继续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理念,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诉讼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