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巡回审判化民苦
11月1日,天下着小雨。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寺坪法庭的法官及人民陪审员、法警等来到蒋口村被告邹某家中,巡回审理一起因征迁补偿款引起的赡养纠纷案。
82岁的老妪石某有6个子女,2010年冬,其儿女达成赡养协议——由大兄弟4人每人每年赡养3个月。今年3月,因麻竹高速公路建设征用、占用原告的承包土地及被告邹家的老坟,兄弟间对补偿款处理有意见,对立情绪大,引发老人无人赡养的局面。老人多次到村委会、镇政府上访,经多方调解无果,才打起儿女们官司。为了有利于化解纠纷,让老人生活有着落,教育、引导、感化当事人,增强法律意识,促使全村的子女都能孝敬老人、赡养老人,寺坪人民法庭决定到被告家中开庭,并邀请村干部、调解员、法律服务人员等参与调解,经过3个多小时开庭审理、调解,6名被告均表示愿意赡养老人,老人笑了。
图①正在被告家门前开庭审理。
图② 82岁的老妪石某渴望着儿女们赡养。
图③ 法官与村干部、调解员等共同做调解工作。
图④ 原告代理人及原告本人在核对笔录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