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县法院院长徐俊在第一时间深入院新审判楼建设工地、黄化法庭等重灾现场踏勘灾情,慰问干警,当即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全院干警全力以赴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8月6日凌晨4时,保康县降雨量高达219.9毫米,由此引发50年不遇洪涝灾害。造成县内多处山体滑坡、泥石流,桥梁冲毁、道路不通,田地被淹、房屋倒塌,供水、供电困难,电信信号中断等,灾情严重。县法院也不例外。徐院长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得知院在建审判大楼外长达16米的挡土墙、围墙倒塌,砸坏2根承重柱及第二层框架梁;黄化法庭地下车库遭雨水浸泡,1辆小轿车、3辆摩托车被浸泡受损及法庭后院围墙倒塌;寺坪法庭审判庭后山体滑坡,约30立方米的山石淤泥倾泻到法庭后院内等灾情,十分重视,一方面在电话里指挥干警及施工人员做好自救工作,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关注灾情发展情况,及时报告、除险,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次日上午,徐院长又亲自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行8人,先赶到新审判大楼建设工地察看受灾情况,现场指挥建设项目负责人组织工人进行除险加固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及审判大楼主体工程、建设物资的安全。随后又奔赴黄化、寺坪两个受灾严重的法庭,实地察看法庭受损情况,听取负责人的汇报。
针对当前保康县境内降雨量大,灾害频发的实际情况,徐院长要求全院干警做到六点:一是密切关注灾情。各部门负责人要密切关注近期的雨情汛情,做到心中有数,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排险。二是建立灾情上报机制。各法庭及院机关相关部门必须在每日下午下班前向院办公室上报当日灾情及开展救灾的情况,做到一日一上报。三是成立抗灾救灾应急分队。由院党总支、团支部负责牵头成立以法警大队为主的抗灾救灾应急分队,确保险情出现时,能立即赶至灾情现场进行抗灾救灾工作。四是维护受灾群众合法权益。对受灾车辆、农作物损失等保险理赔案件,快速审理、优先执行;严厉打击因洪灾引发的哄抢、盗窃等犯罪活动,威慑犯罪分子,确保灾区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五是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搞好抗灾救灾工作。各法庭负责人要主动到所在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接受党委政府安排的救灾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救灾任务。同时院4个驻村工作队,必须进驻到挂点村及农户家中,搞好灾情调查,协助当地村委会做好受灾群众的灾后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六是严守纪律。在近期,全院干警严禁外出,院机关、基层法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院监察室负责每日检查值班情况,并向全院发出通报,等等,力争夺取“8.6”特大洪灾救助工作新胜利。